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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阳益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发布:ayyhrl浏览:10833次
详细说明

根据中纪委、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市住建局纪工委要求,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扎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和惩治预防腐败工作,对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和规范权力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

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省市纪委六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纪委和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落实“两个责任”、着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以监督促进管理,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我市城市集中供热事业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

2016年是“主体责任深化年”, 公司各级党组织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

    1、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党组织集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责任。公司各级党组织是领导本单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是实施责任追究的主体,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公司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委成员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主要领导责任及范围具体如下: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谁主管、谁负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一案双查”,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杨永峰同志:对公司全面工作负责。对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生产运行部、总工办、工程部、材料部、工程公司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李丽军同志:对公司党委工作负责。对党委公办室、纪检监察部、益和能源管理公司、大地能源利用公司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顺同志:对规划发展部、财务部、益和工程咨询公司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荣青蕊同志:对企业管理部、益和工业园区、益和管业公司、益和阀业公司、益和换热设备公司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李克平同志:对公司工会工作负责。对客服部、市民之家益和热力窗口、工会办公室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2、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的责任,切实落实纪检部门监督责任。公司纪检部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承担监督责任,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对违纪违规案件进行查处。对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严格落实一案双究和责任倒查,对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全力以赴协助公司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公司纪检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公司基层纪检部门(纪检委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3、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党规党纪,切实抓好学习宣传教育。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明确了管党治党的“红绿灯”。以尊崇党章为根本,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以即将开展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党章党纪意识,时时用党章规范和约束自己言行。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既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注重教育引导、促其向善向上,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底线;既关注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也高度关注他们的生活作风和情趣偏好,发现问题及时引导纠正,着力形成尊崇、遵守和捍卫党章党规的良好风尚。

(二)讲规矩守党纪,坚决维护党的政策和党的团结统一

1、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弦。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从严治党的基础加以强化,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和党的统一,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做到听指挥、敢担当、讲奉献,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 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把违反政治纪律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2、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设立一个带电的缓冲区,通过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止从纪律的底线退守到法律的底线,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注重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及时梳理和掌握异常情况,及时搜集和掌握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咬耳朵、扯袖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以啄木鸟精神盯住“小错误不断、大错误不犯”现象,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把踩到纪律红线边缘的党员干部拉回到正轨上来。

3、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对组织坦诚,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始终正确对待权力,立志为群众做好事、做实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坚决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能越底线、踩红线。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要按规定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决不允许目无组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三)持续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

1、切实深化政风行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聚焦“四风”不散光,抓住“四风”不撒手,彻底打消一些人的观望侥幸之心。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及时跟进应对措施,做到反弹露头就抓、违纪及时严查,对歪风邪气形成震慑。认真落实《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工作纪律六不准》,要将工作纪律六不准作为铁的纪律和不可逾越的“红线”,贯穿于公司政风行风建设全过程,渗透于各项工作每一个具体环节。公司纪检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四风”、行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反弹,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惩不贷。

2、强化制度落实与目标落实。要加快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把公司“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结果明确”的要求和群众评价作为重要标准,把绩效考核同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把绩效考核与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要推进行政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督促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要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促进廉政勤政。

3、抓住重点持之以恒。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抓早抓小,特别是中纪委出台的一系列“禁令”,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决防止反弹。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警示教育中,做到“一个重点,两个延伸”,即突出公司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这个重点,延伸到重要部门、延伸到关键岗位。年内组织举办1期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从业意识。

    4、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紧盯“小微权力”,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执法不公问题,严格执行上级和公司《“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处理细则(暂行)》。组织选拔“服务为民”先进事迹报告人员,在公司巡回宣讲先进人和事,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始终做到爱岗敬业、优质服务。服务群众的窗口、基层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及时纠正和查处工作人员消极懈怠行为。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

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做到层层压力传导,层层抓好落实。(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纪检部门;责任人:各级党组织、纪检部门(纪检委员)负责人)

(二)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各级纪检部门(纪检委员)必须“敢”字当头、不辱使命。协助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对违纪违规案件进行查处。对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严格落实一案双究和责任倒查,对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责任主体:各级纪检部门;责任人:各级纪检部门(纪检委员)负责人)

(三)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党规党纪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以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即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党章党纪意识,时时用党章规范和约束自己言行。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既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注重教育引导、促其向善向上,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底线;发现问题及时引导纠正,着力形成尊崇、遵守和捍卫党章党规的良好风尚。(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责任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

    (四)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弦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从严治党的基础加以强化,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弦。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和党的统一,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做到听指挥、敢担当、讲奉献,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 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子公司);责任人: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

(五)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认真践行“四种形态”,通过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及时梳理和掌握异常情况,及时搜集和掌握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咬耳朵、扯袖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纪检部门(纪检委员),各部门(子公司);

责任人:各级党组织、纪检部门(纪检委员),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

    (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作用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对组织坦诚,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始终正确对待权力,立志为群众做好事、做实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坚决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能越底线、踩红线。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要按规定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决不允许目无组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责任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

    (七)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

1、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摸清权力底数,对部门和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清理规范,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包括公司内部行使的人、财、物管理等权力。对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办理主体和依据,理清权力,编制目录。( 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子公司);责任人: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

    2、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每一项职权,明确办理主体、依据、程序、期限、监督渠道以及办理事项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并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公开公示,主动向社会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对干部任用、财物支出、财物报销、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公司内部各类事项,要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加强内部廉政风险防控。( 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子公司);责任人: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

3、根据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采取自己查、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和组织评等方式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突出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重点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风险。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要查找到的风险点及廉政风险等级。(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子公司);责任人: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

4、结合查找廉政风险和评定风险等级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编制岗位权力风险防控表,健全权力运行制衡机制;抓好制度落实,有针对性地安排廉政教育,突出抓好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岗位廉政行为规范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和法纪教育,对风险较高的重大事项,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分解和廉政风险预警,防止自由裁量权过大产生廉政风险。(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子公司);责任人: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

    (八)持续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

 1、切实深化政风行风建设,聚焦“四风”,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及时跟进应对措施,做到反弹露头就抓、违纪及时严查,对歪风邪气形成震慑。认真落实《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工作纪律六不准》,将工作纪律六不准贯穿于政风行风建设全过程,渗透于各项工作每一个具体环节。(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子公司);责任人: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

2、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从业意识。在警示教育中,做到“一个重点,两个延伸”,即突出公司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延伸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年内组织举办1期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子公司);责任人: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

3、紧盯“小微权力”,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执法不公问题。组织选拔“服务为民”先进事迹巡回宣讲。服务群众的窗口、基层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及时纠正和查处工作人员消极懈怠行为。(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子公司);责任人: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

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任务完成

1、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子公司)要按照目标任务,根据成员分工情况,全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做到责任明确、目标具体、措施得力。

2、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子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业务工作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对所分管的部门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检查。各党支部、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当作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3、纪检部门要强化责任追究,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强化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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