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集中供热建设,加强既有住宅小区供热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下发了《关于限期办理既有住宅小区供热配套设施建设手续的通告》,要求尚未办理用热申请和供热配套设施建设手续而开工建设的既有住宅小区供热工程应停止施工建设,并于9月1日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限期办理既有住宅小区供热配套设施建设手续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集中供热建设,加强既有住宅小区供热配套设施建设管理,依据《安阳市既有住宅小区供热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安住建〔2016〕194号)要求,目前尚未办理用热申请和供热配套设施建设手续而开工建设的既有住宅小区供热工程自通告之日起应停止施工建设,须于2016年9月1日前到市民之家(西配楼三楼大厅市住建局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按照规定办理既有住宅小区供热配套设施建设手续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