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节能改造需满足的条件:
1、小区为使用集中供热且在正常使用范围内的非节能居住小区。
2、小区的建筑物在正常使用年限内。建筑竣工时间必须在1990年--2007年10月1日之间且十年内不属于城市拆迁范围。
3、小区集中供热安装率须达到100%,使用率达到70%以上。
4、小区80%以上的业主均同意并参加节能改造。
二、节能改造内容
1、建筑围护结构改造。
2、热计量及室内温控改造。
3、热源及管网平衡改造。 建筑节能率达到50%的小区可只进行第2、3项改造,节能率50%以下的小区须三项全改。
三、节能改造程序:
1、满足条件的小区由业主代表或业委会办理节能改造相关事宜。业主代表或业委会向热力公司提出书面改造申请书。
2、小区业委会或业主代表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小区业主签署改造授权委托书。
3、小区业委会或业主代表向热力公司提供改造授权委托书及完善的小区基础资料。
4、热力公司组织技术人员根据《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T129-2012)》对小区建筑进行节能诊断,编制改造方案及工程概预算。
5、双方对改造方案及改造费用协商一致后,签署《安阳市小区集中供热公共配套设施及供热计量改造移交管理协议》并向热力公司交纳改造费。
6、热力公司进行节能改造图纸设计、材料及施工招标工作。
7、热力公司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小区业主应积极配合施工队伍完成改造任务。
8、施工完毕后,热力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9、采暖期前,小区业主与热力公司签署供用热协议,并按照《安阳市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实施细则》实施供热计量管理。
四、小区需提供的基础资料
1、改造申请书、改造授权委托书。
2、小区用户清单(包含住址、户主姓名、单户建筑面积、联系方式)。以上信息以房产证信息为准。
3、小区建筑竣工报告。
4、小区建筑竣工图(各层或标准层平面图、立面图)
5、既有供热系统竣工资料。
四、节能改造申请时间 每年的1月1日-7月31日。